2024年黄石港区招聘公告

2024年黄石港区招聘公告
2024年5月15日讯:为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对各种灾害事故的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夯实社区安全防范、应急救援工作基础,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招聘社区消防安全协管员,首批招聘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18-40周岁,身体健康的中国公民,具有黄石市区户口、高中及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纪录;
3、热爱消防安全工作,愿意履行消防安全协管员的工作责任和义务;
4、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岗位的其他要求;
5、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 22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黄石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磁湖路29号4楼(磁湖剧院旁,乘2路、5路、6路、9路、14路、20路、37路公交车到黄石港区政府站或桂花广场站下)
(三)报名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2寸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可从本公告下载填写一式两份)
(四)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面试
按岗位笔试成绩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面试评委由相关部门派遣或由市考试院抽取专家组成。
(六)综合成绩计算:按笔、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政审及办理相关手续
(一)经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二)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并实行1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四)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按程序续签合同。
四、工资待遇与聘用方式
(一)工资待遇:月薪约3000元左右(含五险缴纳费用),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月薪80%计发。
(二)聘用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合同。
(三)日常业务管理暂归口区消防大队,待政府机构改革后,管理归口新的机构。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针对性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