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竹溪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0名)

2024年十堰市竹溪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0名)
2024年5月1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2〕106号)和《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溪办发[2009]35号)等相关文件,结合竹溪县事业单位编制空额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竹溪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60名,差额拨款事业2名,自收自支事业18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24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考公告通过竹溪县政府网、竹溪县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针对性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