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宁市通城县农村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招聘公告

2024年咸宁市通城县农村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招聘公告
2024年4月2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为做好2024年通城县农村幼儿园及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10个、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岗位10个(其中语文、数学各4个,音乐2个)。具体岗位明细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有责任心,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到我县农村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5.报考农村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为幼儿教育类;报考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音乐岗位的第一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为音乐类专业。
6.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报考农村幼儿园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8.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类岗位的一个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名。
9.报考农村幼儿园教师和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教师须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学段工作经历。
10.教师聘用后,报考农村义务教育教学点的须在教学点岗位连续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须在乡镇连续工作满时间不低于5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日至5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通城县公务员局考试中心。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登记照片1张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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