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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4-03-27 荆轲网

   2024年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4年8月20日讯: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体制的通知》(武发[2006]10号),经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属正局级单位。将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为市委派出机构,中共武汉市委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工作委员会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统一行使东湖风景名胜区规划和管理职能。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一:审计业务岗

  需求人数:1名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该岗位需经常深入一线较适合男性);

  4、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审计等相关专业;

  5、有审计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岗位二:财政综合业务岗

  需求人数:1名

  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金融、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

  5、文字功底强,有金融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福利

  1、工作时间为每周5天(8小时/天),周末双休;其他节假日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

  2、正式录用后,缴纳完“五险一金”后每月3200元左右,并享受绩效目标奖及奖励性补贴等,提供工作餐、带薪休假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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