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招聘公告

2024年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招聘公告
2024年9月28日讯: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派出机构,正处级单位,参照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管理职能,负责托管范围内村、场、社区的社会行政管理职能。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建管科工作人员1名、党政办工作人员1名、综治办工作人员2名、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要求
岗位一:建管科工作人员
1、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驾驶证及1年以上驾龄;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形象气质较好,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3、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专业不限。
岗位二:党政办工作人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形象气质较好,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3、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专业不限。
岗位三:综治办工作人员
1、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形象气质较好,熟悉公文写作者优先;
3、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专业不限。
岗位四:社会事务科
1、热爱民政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形象气质较好,法律专业优先;
3、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专业不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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