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恩施巴东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公告

2024年08月2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到岗有关工作的通知》(恩施州组通〔2016〕42号)、《关于切实做好考核招聘2016届和2024届大学生村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乡镇事业单位编制计划,拟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考核招聘,达到公开择优、科学选人用人的目的。
二、招聘范围
在巴东县境内到村任职满1个聘期(3年)的2016届大学生村官(通过定向招录方式录用为选调生的除外)。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为35周岁以下。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公告在巴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bbd.gov.cn/index.htm)发布。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对符合条件的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核对象。(名单见附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组织考核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到考核对象工作的村(社区)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组织体检
县人社局、用人单位及时对通过考核的入围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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