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昌市直机关面向县市区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4年宜昌市直机关面向县市区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4年1月6日讯: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高新区工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宜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宜组发〔2016〕1号)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决定统一开展市直机关面向县市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28个市直机关的17个副科职、60个一级科员及以下职位,共77个名额,具体职位详见《宜昌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县市区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需要或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7、身体、心理健康。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至2024年1月31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要求传达到乡镇(街道)、县市区直单位,充分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
第二,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的职务层次要与遴选职位职务层次相对应,不接受较高职务(职级)层次人员报考较低职务(职级)层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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