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4月11日讯: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为本次州级机构改革新成立的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现无工作人员。因要迅速组建驻村尖刀班、筹备第六届硒博会等相关工作,需尽快从州直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州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工勤人员)公开选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选聘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涉硒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两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算起);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8.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4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者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023267569@qq.com。
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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