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竹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7人)

2024年10月3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24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4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我县在编在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县外在编在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表》(附件1)、《2024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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