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冈市团风县直事业单位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公告

2024年12月05日讯:为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有关优待军人家属的规定,切实做好驻团部队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印发湖北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4〕41号)、《市人民政府黄冈军分区关于印发黄冈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黄政发〔2015〕21号)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县直事业单位在团风县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1人。单位、岗位及条件见《团风县县直事业单位2024年在县级驻军军人随军家属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对象为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团部队随军配偶。本轮军队改革期间由现役军人转改为文职人员的随军家属一并纳入招聘对象范围。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于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在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驻团部队随军配偶,本轮军队改革期间由现役军人转改为文职人员的随军家属;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④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⑤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团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fzf.gov.cn)新闻中心栏、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tfzf.gov.cn/)、团风党建(tfdj20150701)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由城区各驻团部队政治机关将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条件通知到随军家属或配偶。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针对性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