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荆门京山市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年11月18日讯:为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提升履职服务能力,切实发挥村党组织书记在乡村振兴中的领头雁作用,根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和《荆门市推进农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拟从京山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市在职的村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名额
2024年计划招聘10名,具体招聘名额视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不低于1:3确定,但不超过10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除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对现(曾)任全国、省、荆门市“两代表一委员”或获得国家级、省级、荆门市级综合性表彰的,可放宽至男性年龄48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3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对现(曾)任全国、省、荆门市“两代表一委员”或获得国家级、省级、荆门市级综合性表彰的,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及以上学历。
5.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三年及以上(任职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10月1日),所在村党组织2024年度分类定级中被评为红旗类、一类党组织,或任期中党组织由三类实现晋位升级且未再降级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招聘:
①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还在影响期以内的;
③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④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⑤具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情形的。
备注:聘用为事业编制的村党组织书记签订聘用合同,继续在村任职,若达到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未缴满15年的,由个人按政策规定缴纳保险费至满15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发布公告、镇(区)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试、考察体检、上会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招聘公告,各镇(区)党委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村党组织书记了解掌握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积极参与招聘。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8:00―11月20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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