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房县考核聘用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年09月04日讯:根据《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要求及《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558号)、《十堰市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实施办法》(十人社发?2024?78号)等文件精神,房县拟面向县内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房县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4名(窑淮镇、中坝乡、化龙堰镇、尹吉甫镇各1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以前选聘大学生村官,需在任职满2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需在村任职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职务以选举结果文件或任职文件为准。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步骤和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房县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3、报名要求:(1)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十堰市房县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并经所在乡镇党委审核盖章后,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由房县县委组织部和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考察人选,征求县纪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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