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竹溪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4年06月0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和5月21号县委编委会讨论决定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心强,志愿到乡镇幼儿园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学校(幼儿)工作需要;
5.具备相应岗位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3.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及本县解聘、辞职、辞退未满两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2日至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四楼大会议室。
(二)有关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须提交在教育部指定网站《学信网》打印本人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笔试考务费100元,面试考务费50元。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应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准考证发放。经过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考考生,统一发放《竹溪县2024年公开招聘乡镇幼儿教师笔试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一)笔试1.笔试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拟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培训。
2.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3.有关要求。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原则上要达到3:1的比例才可以开考。若报名人数少于规定比例,按规定削减招聘计划数,并另行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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