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汉江师范学院第二批专项招聘公告

2024年07月14日讯:为了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汉江师范学院2024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汉江师范学院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
(1)专任教师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且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符合我校“双师型”教师条件的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实验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
(1)博士研究生:双证齐全。
(2)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本科、硕士均为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专升本),双证齐全;涉外学历均为2024年度QS排名前300名的院校毕业生;本、硕专业一致或一级学科相同;“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优先。
(3)硕士研究生(实验员岗位):硕士为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证齐全。涉外学历均为2024年度QS排名前300名的院校毕业生。
7.具体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8.岗位表中的岗位,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24〕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和《中共汉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防止“近亲繁殖”的若干意见》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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