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恩施州宣恩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年06月25日讯:根据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133号)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用人需求实际,拟专项公开招聘8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计划及对象
宣恩县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计划共84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各岗位所涉年龄统一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计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专项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4.2024年10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5.现役军人;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或州外机关事业单位未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具体条件
报考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宣恩县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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