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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10-25 荆轲网

  2024年06月19日讯:为满足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用人需求,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133号)等有关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原则

  专项招聘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专项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我校《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专项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尚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2024年10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现役军人;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具体条件

  1.年龄

  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有专业工作经历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有专业工作经历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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