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房县县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年11月2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2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0号)等相关文件及县政府会议纪要[(2024)1号]、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1名县直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2024年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房县2024年公开招聘县直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编在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24〕1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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