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汉市事业单位面向红色物业大学生专项招聘公告

2024年09月18日讯: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若干政策措施》(武办文〔2024〕53号)文件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红色物业大学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共56名,其中,江岸区6名,江汉区4名,?口区6名,汉阳区4名,武昌区1名,青山区1名,洪山区2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4名,蔡甸区1名,江夏区1名,东西湖区24名,黄陂区1名,新洲区1名。
二、招聘对象
市、区两级集中公开选聘且聘期满3年的在岗红色物业大学生(计算到2024年8月31日),含因工作需要转任社区(村)“两委”成员和2024年4月后根据《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转任社区干事的。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工作部署,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没有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反映;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能够紧密联系服务群众。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坚守一线,能够有效完成上级布置的防疫工作;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截止时间到2024年8月31日);
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组织推荐
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红色物业大学生于9月21日-9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等材料向区属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已转任社区(村)“两委”成员或社区干事的,向所属街道提出报名申请。
2、区属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对红色物业大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3、区属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街道)按照申请报名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业绩,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中,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员。
4、区属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街道)按时将《推荐报名人员情况表》(见附件)及推荐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等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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