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汉江夏区疾病控制预防中心招聘公告
2024年10月14日讯: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卫生人才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令65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8号)及有关规定,经区编办批复同意,局属江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医疗卫生类及其他专业工作人员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条件见《2024年武汉市江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人数
按照区委编办的批复,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19名。根据参加考试、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允许对相关岗位的招聘计划进行调整(人数不足的岗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人数较多的岗位对应调增招聘计划),此次招聘拟录用人员总量保持19名不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卫生事业;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学历: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专科毕业生(其中以专科学历报考要求全日制学历,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毕业院校类型不限),具体学历条件见《2024年武汉市江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年龄:年龄在30周岁以内(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相应时间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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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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