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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

2024-10-25 荆轲网

  2024年06月28日讯: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高新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0号)要求,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12个岗位,共招聘29人。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宜昌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岗位表》中的岗位,一部分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另一部分在其他条件栏标明“应往届不限”的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岗位表》“是否仅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招聘”栏目中,显示为“是”的岗位,仅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显示为“否”的岗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是指开设在湖北省域内的高校的所有毕业生,不论户籍和生源;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湖北户籍,或入校时为湖北生源的省内外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宜昌高新区管委会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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