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襄阳宜城市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公告
2024年11月13日讯: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大力改善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紧缺的现状,为党政干部人才队伍储备源头活水,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拟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50名,各类别引进数量见附件1(《2024年宜城市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需求信息明细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优先择优录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生学历学位,或2024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原则上为2年及以上。
4.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专业要求为综合管理类、经济金融类、法学类、城建规划类、信息技术类、农业水利类、中文新闻及政治类。具体根据人才需求计划表确定(见附件1)。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现役军人;我市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相关政策及待遇
1.本次引进的人才聘用后即解决非参公事业编制(全额拨款),先统一安排到宜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执行工资待遇,由市委根据专业需求统筹安排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学习锻炼,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和现实表现情况,调入相关事业单位工作并按规定落实相应待遇。引进人才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年限2年,试用期间不实行试用期工资(比照正式人员落实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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