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网

公务员考试资料
当前位置:荆轲网 > 事业单位 >

2024年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24-03-27 荆轲网

  2024年05月12日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选湖北·性灵公安”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公组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和特殊岗位人才(以下简称“三类人才”)的需求,经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4年拟引进一批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引才100名(具体见附件1)。重点引进教育、卫生、经济、交通、文化、城市建设、信息技术等行业的相关专业人才。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院校批次以2024年各高校在所在省市高考录取批次为准)、一般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以上所称“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均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应届、往届),下同。

  公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部分急需紧缺岗位年龄适当放宽,具体见附件1。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报考教育岗位的,须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最新公考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文章
长按复制 kekepap 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