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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27 荆轲网

  2024年07月29日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选湖北·性灵公安”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公组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经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4年拟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60名(具体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双一流”建设普通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次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院校批次以2024年各高校在所在省市高考录取批次为准),以上所称“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毕业生(含应届、往届),下同。

  公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的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人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1.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引进的方式。考察方案由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考察引进对象原则上不占岗位引进计划数,由县委人才办在本次招引计划总数内统筹调剂解决。

  2.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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