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汉市新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食品安全监管辅助人员公告
2024年07月06日讯:为满足相关工作需要,促进我区加快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安全监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食品安全监管辅助人员(参与为期3年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
招聘人数:20人,其中:阳逻街地区5人,岗位代码0001;邾城街地区5人,岗位代码0002;双柳街1人,岗位代码0003;汪集街1人,岗位代码0004;涨渡湖街1人,岗位代码0005;仓埠街1人,岗位代码0006;李集街1人,岗位代码0007;三店街1人,岗位代码0008;潘塘街1人,岗位代码0009;徐古街1人,岗位代码0010;旧街街1人,岗位代码0011;辛冲街1人,岗位代码0012。(备注说明:招聘方式实行按区域就近就便,人员到岗后服从组织调剂)
二、岗位职责
(1)从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等相关业务工作;
(2)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的辅助工作;
(3)协助调解处理食品安全方面消费者申投诉;
(4)从事区市场监管局其他相关工作等。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待人热情,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食品、法律、行政管理、计算机应用、公共卫生及相关专业或具有食品管理、社会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或能熟练驾驶车辆的优先;
(6)具有正常履职、胜任应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7)如有违纪违法未解除人员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予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2)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薪资待遇
月工资标准:3203.65元/月(包含全部社保缴纳费用)
注:参照现行公益性岗位月工资待遇标准
五、工作时间及地址
工作时间:做五休二,08: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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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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