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宁市咸安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4年05月1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0号)文件要求,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72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对象主要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
北籍高校毕业生。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咸安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素养,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及主要器官无缺陷,无心理疾病,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5.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6.年龄在28周岁以内(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内(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1.乡镇小规模学校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应是在咸安区教育系统所属公办学校连续任教三年及以上且在岗的临时代课教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04年咸安区教育局、人事局公开聘用且一直在岗的代课教师不受年龄、学历条件限制。
2.其他岗位报考条件详见《咸安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应届毕业生截至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国外、境外留学人员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
4.咸安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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