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郧西县招聘乡镇农业“以钱养事”人员公告

2024年10月28日讯:根据省委、省政府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相关政策,报经县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以钱养事”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全县乡镇农业“以钱养事”岗位空缺情况,需要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乡镇“以钱养事”农业岗位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渔政船驾驶资格;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及以上文凭,专业技能在10年以上的可以放宽至初中;
6.郧西县户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因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现役军人;
(4)患有“长慢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5)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农业农村局314办公室。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渔政船驾驶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递交《郧西县招聘乡镇“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郧西县公开招聘乡镇农业“以钱养事”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3张。学历放宽人员须持相关证明由招考单位予以审核。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农业农村局314办公室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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