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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024-03-27 荆轲网

  2024年01月30日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选湖北·性灵公安”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强化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公安县委、县政府计划2024年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30名(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1.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

  上述引进对象的普通高校本科阶段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进入本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2年及以上学制。海外知名高校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位。

  现已在公安县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2.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24年8月1日前需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②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③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④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⑥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⑦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的应届毕业生。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1.引进方式

  (1)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引进的方式。考察方案由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

  (2)硕士研究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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