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房县计划招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24年03月16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党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推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房县“经济倍增、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绿色示范县”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房县企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意见(试行)》(房办发〔2024〕2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国内外高校招聘一批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20名,专业技术人才10名。具体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国内外高校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学历的学位。
2.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相应学历的学位。
3.个别急需紧缺的岗位学历要求可放宽至普通本科毕业生,具有相应学历的学位,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岗位在具备以上学历、学位的同时,还需具备相关从业资格。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房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原则上招聘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需求目录为准。
5.符合职位专业要求、具有相应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2024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本科生须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2月28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6.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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