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房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4年06月1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含村级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详见《2024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志愿到学校任教,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持有教师资格证。对于在2024年及2024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4年及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报考本次幼儿教师招聘,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学工作并在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身心健康,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三)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房县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报名表及准考证均通过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fangxian.gov.cn/xzdh/zfbm/fxrsj/)。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8∶30至6月26日18∶00。报名窗口于2024年6月26日18:00准时关闭。
(2)资格审查:2024年6月20日9∶00至6月27日18∶00。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名者需及时交费。
(3)缴费确认:2024年6月20日10∶00至6月27日18∶00。在缴费期间,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采用微信或中国农业银行手机银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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