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郧西县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年03月25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创新人才理念,优化人才生态,激发人才活力,努力将郧西建成鄂陕毗邻地区人才高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
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25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郧西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已在郧西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已与郧西县辖区内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自发布公告起前两年内在郧西县辖区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相关人员,不得应聘企业岗位。
三、引进相关政策
(一)事业单位相关政策
1.薪酬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2.人才津贴
①对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对引进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职称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对引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②被县政府特聘为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高级职称技术专家,根据签约任务及贡献大小,聘期内每人每年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贴。
3.职称政策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当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申报中级职称可不受事业单位申报职数限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高级职称评聘。
4.编制政策
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绿色通道”择优考核引进,纳入编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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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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