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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27 荆轲网

  2024年03月17日讯: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市战略,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国引进一批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5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博士及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原则上引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需求目录为准;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已在十堰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

  三、政策待遇

  1.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十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享受管理职员七级、八级工资待遇。

  2.人才津贴。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务期内,除正常工资津补贴外,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年(生活补贴3万元/人/年、岗位补贴5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硕士研究生最高5万元/人/年(生活补贴2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另给岗位补贴3万元/人/年),连续发放3年。

  3.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不超过140平米人才公寓一套,免租金入住5年,承租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60%购买承租的住房;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不超过100平米人才公寓一套,免租金入住5年,承租人才公寓满5年后,可按市场评估价的80%购买承租的住房。

  4.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配偶随迁安置,由用人单位商有关部门妥善予以安排;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优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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