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襄阳市南漳县城市(城镇)运行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24年05月1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和县委编委下达的事业单位用编计划,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拟面向社会为南漳县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及镇(区)城镇运行管理中心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并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资格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的具体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南漳县城市(城镇)运行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南漳县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岗位代码2024002、2024003)面向本县域或相邻县域户籍招聘,“本县域或相邻县域户籍”是指南漳户籍及与南漳接壤的县、区及县级市户籍,包括户籍原在上述区域,因就学就业等原因从上述区域迁出的考生也可报考。
2.各镇、经济开发区城镇运行管理中心(岗位代码2024004-2024014)面向本县域户籍招聘,包括户籍原在本县,因就学就业等原因迁出的考生也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南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相关要求及时间节点的确定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0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次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版)、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审核,对于未列入目录或者未归入相应大类的相近专业,在保证审核尺度一致的前提下从宽把握。也可参考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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