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昌市远安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

2024年09月07日讯: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对象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此次计划引进19人,具体岗位职数及专业要求详见《远安县2024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第二批)》(附件1)。
(二)引进对象
1.01岗—05岗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岗位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本科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06岗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限远安户籍(外地迁入户籍须在本公告发布之前);中共党员。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6.在远安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和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远安县内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24〕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远安网、远安党建网等平台发布《远安县2024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第二批)》。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08:00至2024年9月26日18:00。不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的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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