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汉市江汉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应届)

2024年03月29日讯: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2024年,学校入选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4年,学校引进中国工程院谢先启院士,成为第一家拥有全职院士的湖北省属高校。2024年,学校获批省部共建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经我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辅导员3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4.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6.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
7.原则上应为2024届博士毕业生或优秀硕士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国港澳台地区及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教育部认证);
8.博士研究生要求30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
江汉大学主页为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江汉大学人事处网站为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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