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竹山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4年03月24日讯:为进一步强化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竹办发〔2024〕27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数量
2024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0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竹山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目录》)。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本科学历为全日制;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已在我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岗位。
三、引进扶持政策
1.薪酬待遇:引进人才解决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政策落实相应工资待遇;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政策免租金入住高层次人才公寓;
3.生活补贴:在签订的服务期内,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4.安家补贴: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合约且已工作3年以上、在竹山购房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8万元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可享受5万元安家补贴;
5.职称评聘:引进人才可优先或破格申报高级职称,高级职称评定后优先予以聘用;
6.家属安置:优先解决聘用人才的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问题;
7.享受“武当人才卡”相应待遇。
其他待遇根据《竹山县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竹办发[2024]27号)具体落实。
四、引进程序
本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参照《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流程》(十人才〔2024〕9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24〕1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向报名者收取考试、体检等费用。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4月22日,引才招聘面试考核在5月上中旬集中完成,7月中旬左右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引进全过程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各个环节均通过今日竹山网(http://www.zhushan.cn/)和竹山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告。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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