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竹溪县招聘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幼儿园教师(不含新机制)公告

2024年03月14日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220号)和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编办批准、县委编委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和15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4年竹溪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和15名公办幼儿园教师。其中小学学段共60名(语文10名、数学16名、英语5名、道德与法治2名、体育9名、音乐9名、美术4名、科学4名、心理健康1名)。初中学段共40名(道德与法治2名、语文3名、数学8名、物理2名、化学4名、生物3名、地理4名、历史4名、英语3名、信息技术2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农村义务教育初中学校招聘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义务教育小学招聘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农村中小学体、音、美、信息技术教师和公办幼儿园教师要求专业对口。报考体育学科限体育学类;报考音乐学科限音乐与舞蹈学类和教育学类;报考美术学科限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报考信息技术学科限计算机类;报考公办幼儿园教师限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教育专业。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
7.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硕士研究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报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新机制教师岗位按全省统一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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