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鄂州市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专项招聘公告
2024年12月25日讯:为切实做好消防救援人员优抚优待工作,确保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有效落实,根据中办、国办《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中办发〔2024〕5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24〕31号)、中共鄂州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八届〔2024〕3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市直事业单位在鄂州市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专项招聘工作人员1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鄂州市2024年度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职级为站级正职(专业技术12级)及以上干部或高级消防员家属,未经政府调配安置,且在本市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本市在编消防救援人员配偶。
(五)报名时应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现任支队级正职及以上干部家属不超过48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③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处分)期限的;④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⑤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鄂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s://rsj.ezhou.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并由市级驻军所在政治机关将招聘单位、岗位、要求及条件通知到随军家属或配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鄂州市2024年度消防救援人员家属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消防救援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一式2份)及消防救援人员任职命令、立功通令(表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有批准权限单位公章)连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证书(含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滨湖南路103号市人社局办公楼三楼306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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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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