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招聘公告
2024年02月16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支持保障。具体为: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以及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生态环境补偿方案,以及水功能区划等编制工作;开展流域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测算;承担规划环评技术审查、项目环评评估、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管理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划后评估和环评后评估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应急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以及流域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专业要求为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4年4月更新)》。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但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报考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对应学位(在校期间为非在职)。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则取消聘用;如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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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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