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房县二次招聘高中教师、初中紧缺学科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2024年08月1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220号)、房县县委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准全县2024年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房机编〔2024〕12号)等文件精神,房县2024年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人,通过校园招聘、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177人,目前空岗23个。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现面向社会进行二次公开招聘23人,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房县面向社会二次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5名、初中紧缺学科教师7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及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3、教师资格证要求:初中紧缺学科和普通高中招聘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考试并获得相应普通话合格证(暂未认证的考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9月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业技术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的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学工作,在试用期(1年)结束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房县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fangxian.gov.cn/xzdh/zfbm/fxrsj/)。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缴费。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8∶30至8月17日17∶30。报名窗口于2024年8月17日17:30准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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