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竹溪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4年06月07日讯: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提高人才队伍建设质量,加快建设全省山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绿色发展示范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全力打造鄂渝陕毗邻地区边贸副中心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竹溪县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暂行办法》(溪办发〔2024〕2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专业要求
(一)数量
此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5名。其中事业单位20名,国有企业5名。
(二)专业及名额
具体专业类别及名额见附表一。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者除应符合对应的专业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相应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2024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本科生须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证书的不予聘用。
5.原则上引进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目录为准。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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