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竹溪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1名)

2024年05月05日讯:为满足竹溪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24〕220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竹溪县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1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和附件2《2024年竹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是指在198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在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是指在199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期未满或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24〕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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