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江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年02月06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长江职业学院2024年拟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长江职业学院是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样板校、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入选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单位、教育部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筹建校、国家邮政局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湖北省优质高职院校、湖北省“双高”立项建设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设有湖北省高职院校唯一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技能型人才培养研究中心,被湖北省教育厅确定为“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高层次人才18名,其中A类领军人才2名,B类高技能人才7名,C类专职教师(博士)9名。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待遇
1.A类领军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参与或主持国家级示范校、骨干校、优质校、双高校建设;②主持国家级特色专业、品牌专业、教学团队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相关待遇:(1)被聘用人员按照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2)住房补贴10万元;
(3)特殊补贴40万元;
(4)科研启动经费根据项目情况面议。
2.B类高技能人才:近三年指导学生团体(个人)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本校内涵建设奖励认可的奖项),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过国家级奖励;②获得中华技能大奖;③全国技术能手;④主持过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相关待遇:(1)被聘用人员按照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2)住房补贴10万元;
(3)特殊补贴20万元。
3.C类专职教师(博士):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相关待遇:(1)被聘用人员按照所聘岗位执行国家、湖北省有关政策及本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2)住房补贴10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根据项目情况面议。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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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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