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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丹东】2024年丹东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51名公告

2024-04-01 荆轲网

为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促进丹东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中共丹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丹东市“名校优生”选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丹人社发?2024?59号)规定,丹东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海内外高校公开招聘51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17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1);

2.2024年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4〕1号)中(除第一轮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外)的10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详见附件2);

3.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

4.海内外院校博士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含 2024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本领,身体健康;

4.应聘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6年10月25日至2004年10月25日(含)期间出生;应聘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为1976年10月25日至2004年10月25日(含)期间出生;

5.聘用后须在岗工作不少于36个月(含试用期12个月);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丹东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3)。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于8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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