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葫芦岛】2024辽宁葫芦岛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5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拟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50名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下简称“双一流”)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本科阶段毕业于“双一流”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见《2024年葫芦岛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0日至2004年3月20日(含)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0日至2004年3月20日(含)期间出生)。
6.考生取得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前。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葫芦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
共43个岗位、50人,详见《2024年葫芦岛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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