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吕梁】吕梁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170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现将吕梁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才引智公告如下。
一、招才引智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
二、招才引智对象
符合本次招才引智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才引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
6.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4年、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4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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