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黑龙江省伊春市“市委书记进校园” 招聘415人

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才的事业单位岗位277个,引进人才415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岗位137个,计划引进223人;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140个,计划引进192人。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伊春市2024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计划表》(见附件1)。
友好区、乌翠区采取校园直招的方式进行,简化引才程序,引才方案及公告由友好区、乌翠区另行制定并发布,报名方式按友好区、乌翠区发布的公告执行。
三、引进条件和要求
(一)引进对象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4.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伊春市域内的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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