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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4年天津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人公告

2024-04-01 荆轲网

为满足天津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99号)等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参加市人才考评中心2024年下半年集中公开招聘设置岗位总计8名,分别为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专业技术岗位4名、天津市职工服务中心管理岗位4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以及2024、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0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

应聘人员应当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2024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可放宽至报到日期前。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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