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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1 荆轲网

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北京市民政局所属9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具体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年龄计算方式: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9月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9月及以后出生。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

(四)社会在职人员限于截至公告发布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且档案、户籍保存在毕业生院校或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未缴纳社会保险)可参照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岗位限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即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本市学生集体户)。

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未落实工作单位、回国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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