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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气象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10-25 荆轲网

为弥补气象工作人员不足,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按照市人社局对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灵活用人、高效引才、公开公正、严密防范”和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指导思想,制定天津市气象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0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本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本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职责、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气象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计划表参照《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

三、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非津生源高校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7.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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