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有编!山西太原万柏林区事业单位招聘115人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30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印发<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提升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发〔2024〕13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太原市万柏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人,具体岗位条件及名额见《太原市万柏林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考区卫生和健康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4年7月29日前取得。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高职(专科)和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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